项目名称:河北某成立贷款公司项目申请报告
项目性质:新建
政策背景:
近年来,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出台政策和措施,提出鼓励和加快改革农村金融体系,对作为金融创新尝试的小额信贷逐步予以大力支持。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,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,改善农村金融服务,银监会联合人民银行于2008年下发了《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政策。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快速增加。
行业准入:
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(银监发〔2008〕23号)中提出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的具体要求,如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,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,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,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。单一自然人、企业法人、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,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%。
经济效益:
本项目计划投资30000万元。根据测算,本项目以5年为计算周期,计算所得贴现率按借款基准利率计算为6%,本项目净现值为6578.23万元;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约为17.23%,大于投资者所要求的投资回报率6.0%;这些财务指标都证明了本项目的可行性,表明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,能够为投资者带来高额的报资回报。
社会效益:
1、促进区域发展,增加就业,本项目可以促进当地中小企业,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,从而间接促进地区就业。
2、增加地方财政收入,项目正式运营后,5年总共将为地方增加财政收入(营业税金及附加)约2259.30万元,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(所得税)约7379.59万元,共计9638.88万元。
完整版附件请点击下载:河北某成立贷款公司项目申请报告案例.pdf